社会工作是一种助人的活动。如果说医生的职责是为人们医治生理上的,那么,社会工作者的职责首先是帮助那些在社会生活中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的人。从最初的施舍、行动发展而来的社会工作一开始就带着鲜明的助人的特征,成为一种充满爱心的崇高的事业。但是,社会工作的当代发展已经在两个方面超越了传统的救贫济弱的活动范围。社会工作有志于为全体人民提供服务,调适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创造和谐的社区环境,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社会工作已经发展出一套专门的技术与方法,从而成为当代社会中一种得到普遍认同的专业,一种不可或缺的专门职业。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社会工作者属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职业,2004年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确定国家新职业,并于同年7月1日作为第九批新职业正式向社会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收编入国家职业大典。
《社会工作者》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社会工作者四级、社会工作者三级、社会工作者二级、社会工作者一级(分别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四、三、二、一级)。
审核
审核时请携带学历证书(或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共同进行。
缴费
审核通过后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考前7天或15天打印准考证准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