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社会工作者属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职业,2004年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确定国家新职业,并于同年7月1日作为第九批新职业正式向社会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收编入国家职业大典。
《社会工作者》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社会工作者四级、社会工作者三级、社会工作者二级、社会工作者一级(分别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四、三、二、一级)。
审核
审核时请携带学历证书(或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共同进行。
缴费
审核通过后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考前7天或15天打印准考证准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