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某锰矿开采前辐射监测方案
l 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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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辐射监测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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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近年从事隧洞矿山相关辐射监测、职业安全防护与辐射环境评价项目情况介绍:
1.1996年五指山隧道工程辐射监测与环境评价项目
2.1998—2004年辽宁兴城国营750镭厂退役现场辐射监测项目
3.1992年青海221核基地退役现场辐射项目
4.2001年754矿尾矿库辐射监测与退役设计工程安全分析
5.2002年军21核试验基地场区平洞防氡析出覆盖试验与治理
6.2004年4月秦山核电厂环境辐射水平监测项目
7.2005年5月新疆伊犁河南岸干渠隧道建设工程辐射监测项目
8.2006年6月开始一直在实施的云南通海隧道与汉邑村隧道工程辐射监测与职业安全评价项目
9.2006年12月新疆阿里山口输水隧洞辐射监测与辐射防护设计
一、 前言
某锰矿开采工程项目位于武汉某地,从该矿山所在区的地理位置上看,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处于开采施工前期,经过地质勘察与相关专家的分析,该矿区中可能部分地区是含低品位的铀镭等放射性伴随矿,辐射伴随矿开采路径总长约6公里,其中含斜井与竖井约1公里,为了矿井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同时为防止开采过程中放射性伴随矿所产生的放射性核素污染与射线辐射对环境的影响,考虑需要在该钨矿开采前进行辐射本底抽样调查,根据辐射监测量数据分析辐射危害因素,给出辐射防护建议措施,
二、 辐射监测计划
该工程设计建议委托具有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安全评价资质与建设项目环境评价资质的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对将开挖矿洞的*号竖井、*号竖井、和*号斜井内洞身段的三个点进行放射性监测与取样分析,有分析评价报告得出结论,看矿山采样点的水总放射性、岩石核素、氡、环境辐射水平等具体情况如何?是否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如何采取防护措施与合理建议?
三、 地质状况与开采设计介绍
设计施工单位提供的详细资料。
四、 放射形伴随矿辐射监测与防护建议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86)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
5.gb/t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
6.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
7.氡及其子体测量规范(ej/t605-91)
8.gb-14582-19993《环境空气中氡及其子体测量方法》(中辐院起草)。
9.gb8999-88《电离辐射监测质量评价保证一般规定》
10.ej348-89《铀矿冶辐射防护设计规定》
11.hj/t61-200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12.gb12379-90《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
13.gb/t14583-93《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
14.ej/t979-95《表面氡析出率测定—积累法》
15.ej/t1128-2001《铀矿冶废水石、尾矿土质覆盖厚度及降低氡析出率的计算方法》
16.ej/t1133-2001《水中氡测量规程》
17.gb16356-1996《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
18.ej359-89《铀矿井排氡通风技术规范》
19.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替代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与gb4792-1984。
20.gb15848-95《铀地质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规定》
21.hj53-2000《拟开放场址土壤中剩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
五、辐射监测方案与辐射防护建议
针对锰矿放射性伴随矿可能出现铀镭的富集而产生放射性异常情况,该设计要求在前期工作中需委托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完成了《锰矿开采前放射性环境监测报告》,该辐射监测设计方案要求在施工前进行辐射本底测量,在以后的施工中应用核素测量仪器在开采施工的前进行隧洞路线调查、监测,如遇放射性核素增高或异常,应该进行必要的防治和处理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消除伴随矿对环境的辐射影响。在初步工程设计报告中,如果调查的结果认为辐射水平高的话,除对施工防护和放射性监测提出要求外,考虑一定的矿洞防辐射工程措施,如对洞室局部围岩破碎带进行衬砌和灌浆,以防止围岩裂隙水进入洞内等,这种考虑是十分必要的,但要结合放射性监测结果及防护效果试验,进行代价效益分析论证后才能zui终确定其辐射防护设计方案,提供完整可靠的辐射监测数据为工程设计与环境评价服务,降低安全施工成本、减少安全设计工作量、消除辐射对环境的危害是该矿山辐射监测与防护设计的zui终目的。
一)辐射监测方案
1.布点原则
根据辐射监测与辐射防护相关国家标准要求,针对现场环境条件(注:辐射监测单位专业人员需要现场考察)与工程技术要求内容,为全面准确地反映该工程的环境放射性水平,确定监测布点数量、测量种类与测量频率。
2.现场采样和测量
由于辐射测量受季节、气候的影响大,温度、气压、风力都带来显著影响,为了获得全面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在采样期间对采样环境的条件尽量保持原有的状态。全长5公里的区域按点距200-500米布点,采用连续测量与瞬时取样相互配合方式,以观察环境氡浓度的变化,考虑施工前的辐射本底调查与开挖过程中其γ辐射剂量率选点与总体水平及变化;同时采样测量土壤、裂隙水的放射性核素含量变化与相关环境气象数据。
3.辐射监测主要内容
3.1监测的核素及相关
监测主要放射性核素为将来需要开挖中的岩土、废石中天然铀、钍(230th)、226ra、222rn析出率;同时对产生的裂隙水、渗透水、有相关影响的地表与地下水中的总α总或β活度的取样测量,以及其他相关需要测量的量与元素。
3.2 矿区周围地区环境辐射水平测量
由于地质条件的影响,加之通过区地质复杂,空气流动受阻,氡气不容易扩散,氡浓度变化复杂,考虑对矿山周围地区环境氡水平测量。
3.3 工程区域内外居民室内外氡浓度调查
根据现场状况与周围居民生活情况,考虑调查工程前(或中后)附近居民室内外氡水平变化情况。
3.4 矿区周围地区环境γ辐射本底调查
3.6 土壤样品分析与矿区水样分析
4.辐射监测计划的制定
根据工程建设要求与实际情况制定监测方案和计划,包括测量内容、测量时间与测量频率。整个矿山开采路径约5公里,在开挖施工期前环境氡与γ本底辐射调查、土壤、地表水与地下水的取样分析,在以后正式开工后还需要补充矿工的个人剂量监测这是必须考虑的范围。
5.测量仪器与方法
5.1一般采用连续测量与瞬时测量配合方式,利用样品分析等方法加以补充,根据需要采用如下方法与仪器:
测量内容
测量方法
仪器与主要设备
空气氡浓度(bq/m3)
双滤膜法、高压静电收集法、被动累计测量
dhzm-π氡及子体测量仪
rlm-ⅰ氡连续监测仪
土壤取样分析
γ能谱测量法(铀镭钍含量)
γ能谱仪(样品实验室分析)
水中总α总β
总α总β活度测量
αβ活度测量装置(实验室)
氡子体浓度(bq/m3)
双滤膜法、托马斯三段法、静电收集法
rlm-ⅰ氡及其子体测量仪
氡析出率((bq/m2.s)
静电收集法、累计法
rem-ⅲ氡析出率仪
环境γ辐射剂量率(gy/h)
gm计数管或闪烁体
γ辐射测量仪
5.2监测方法
5.2.1γ辐射监测
采用x γ辐射剂量率仪对所有区域环境γ辐射作抽样巡测。
5.2.2 氡浓度和氡子体α潜能浓度的监测
采用gb14582-1993方法且配合其他先进采样测量装置进行氡浓度和氡子体α潜能浓度。
5.2.3 样品实验室分析测量(根据现场情况与业主要求确定数量)
岩石与土壤中天然铀、钍(230th)、226ra、222rn及其子体;渗透水中总α总β活度的测量。地下水、地表水样品3h、60co、90sr、137cs分析,土壤、沉积物等样品进行γ能谱分析及90sr、137cs分析等。
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与设计单位配合,选择必要的核素进行分析,同时可参考以下标准:
(1)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gb12379-90)
(2)土壤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gb11743-89)
(3)水中氚的分析方法(gb12375-90)(参考选择)
(4)水中锶-90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6764-86)
(5)水中铯-137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6767-86)
(6)水中钚的分析方法(gb11225-890
gerc技术规范(参考):
(1)gd001《hpge γ谱仪体活度测量技术规范》
(2)gd004《环境样品中锶-90测量技术规范》
(3)gd005《海水(γ谱测量)预处理技术和规范》
6.4 测量结果分析与建议
按有关标准和估算方法,将测量结果进行评价,给出合理建议。
6.5 其他需要监测的任务
其他补充监测内容与开工设计建议。
二)辐射防护建议
1.辐射防护建议与职业安全防护分析
包括施工人员辐射剂量与开采业主所采取辐射防护施工措施与防护工程设计。
2.开采过程中放射性伴随矿的可能有的核素的辐射影响因素
3.开采过程中辐射防护建议
包括辐射防护施工与机械通风,集体有效剂量简单估算(内照和外照),α潜能暴露量及个人剂量分析。
以上几项工作需要与施工单位共同合作完成,基本预计现场工作时间10天以上,试验室分析时间20天以上,报告编写约20天。可具体根据工作量来确定。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2007年7月25日
附件: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介绍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cirp,中辐院)是隶属于国防科工委核工业系统的一所综合性的多学科的公益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与辐射防护有关的辐射测量、辐射剂量学、核电子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放射生物学、放射医学、环境保护、放射性废物治理、安全分析与辐射防护措施、核技术应用等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创建于1962年,现有员工1100余人,其中中科院院士1人,研究员69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9人,副研及高工378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392人。下设八个研究所,其中四个科研与成果转化结合为产业实体,六个研究中心;科研配套机构有科技信息中心、图书馆、质量技术安全处、附属医院以及后勤服务设施等,其中图书情报室还负责编辑出版《辐射防护》、《辐射防护通讯》等专业期刊。早年我院为我国“两弹一艇”及核工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积极吸取辐射防护界的经验,突出围绕核、核工业、核电的发展,开展研究和技术服务,以辐射防护科研为核电、核工业以及核技术和放射性同位素应用服务为主,在核技术应用、现场辐射防护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先后与原子能机构(iaea)、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unscear)、世界卫生组织(who)以及日本、法国、奥地利等40多个组织、国家(地区)建立了科技交流合作关系或科技。我院具备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 资质,国防科学工业委员会颁发的“武器装备生产单位”资质,国家计量器具生产制造许可证等,并通过了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建院四十余年以来,为我国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3600多项科研成果,其中包括3项国家特等奖和360多项国家、省部级以上奖励。目前在辐射测量方法应用方面主要面向核、核电站、同位素生产与应用、工业探伤、放射医疗等领域的核测量仪表、辐射监测系统、辐射防护剂量监测仪表及个人剂量仪等研发、生产。与该辐射监测与评价项目相关资质如下:
l 辐射测量与辐射仪器研发生产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认证,
l 通过了*保密资格单位的认证,《中国.*物资采购》供应名录入编企业,
l 武器装备生产许可证,
l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l 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单位,
l 放射防护职业卫生评价资质,
l 现拥有6个标准装置通过国防科工委国防计量考核委员会考核,
l 国家*环境与健康国家实验室,
核工业仪器仪表刻度中心、个人剂量测试中心、职业病防治中心、放射性环境测试中心、环境工程与污染研究中心等6个中心在中辐院,院统一管理对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