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将至,昨日,湖北武汉市工商局启动为期一月的月饼市场专项整治。
市工商局昨首次明确,按将于10月1日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搭售物品的市场价格如果超过月饼自身价格,商品名称应不得标示为“月饼”。否则,有关部门可依法处罚。
昨日检查发现,月饼过度包装现象虽比往年明显减少,但仍存在不少质量问题:有的冒牌生产“汪玉霞”月饼;有的随便标注生产日期;有的名称不用中文,或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
当天,江岸工商部门检查后湖乡石桥村一副食店发现,标称“武汉市新建食品厂”的月饼,其外包装上标注不全,当场查扣300多个月饼。此外,新洲、硚口工商部门也将20多种共计900多个“问题月饼”作下柜处理。
信息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