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市交委获悉,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汉市公交管理办公室近期组织开展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考核评估工作,现将考核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评估从企业的信息管理登记、车辆管理、运维管理、优质服务和社会满意度五个方面(一级指标)进行量化评分。评估指标涵盖登记报备、信息化管理、车辆投放管理、车辆停放管理、运维人员管理、车辆质量卫生管理、服务协议、文明宣传、媒体曝光、投诉处理、社会满意度等11个二级指标和23个三级指标。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最终得分评定星级分四个等级,60分以下的为★,60-75为★★,75-90为★★★,90以上为★★★★。
据介绍,本次考核对象为在我市运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三家企业,分别为: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俗称“ofo小黄车”),武汉摩拜共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俗称“摩拜单车”),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俗称“哈罗单车”)。考核时间范围为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考核采用现场抽检、问卷调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对江岸、江汉、硚口、武昌、汉阳、洪山、青山、东西湖、东湖高新、经济开发区等10个区,进行问卷调查2300余人,抽检运维人员200余人,抽查车辆20000余辆,比对车辆登记备案数据783辆。
共享单车规模调减方案如下:
经调查统计,全市实有共享单车约103万辆,已严重超出了我市非机动车空间承载能力。在市场容量评估工作未正式完成前,市交委会同城管委等相关部门研究,决定结合我市实际,依据此次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对我市共享单车总量分批实施调减。
第一批调减15万辆,与本次企业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挂钩,以第一名为基数,依次增减10%。即:摩拜调减4.55万、ofo调减5万、哈罗调减5.45万。本次调减年内完成。从即日起至7月底前,由企业自减;若自减不到位,则由城管部门予以收押。
第二批调减,待我市共享单车规模容量评估结果正式确定后,再依此予以调减。